自贸港之窗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时间:2021-07-26 08:00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一年 第3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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