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简介

本院简介


海南国际仲裁院是海南省政府在原海南仲裁委员会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为营造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作出的重要改革举措。


改制后的海南国际仲裁院建立理事会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社会公益性法定机构和非营利法人独立运作,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仲裁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能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高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保障。


近年来,海南国际仲裁院坚持法治方向,借鉴国际经验,把握市场规律,扩大国际化规模,加强专业化管理,促进正规化建设,推动现代化发展。组建了由国际知名专家组成的第一届理事会,外籍人士占1/3,理事会的权威性、国际性位列全国前列。提升改造、全面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聘有千余名仲裁员,境外仲裁员占近三分之一,分布全球38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主要法域全覆盖,储备了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吸收国际先进仲裁制度,制定海南国际仲裁院章程、理事会议事规则、调解规则、仲裁员报酬支付办法、机构设置和用人规模方案、工作人员聘用条件及职级薪酬规定等十多项基础性文件。全面修订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办案操作规程、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办法、仲裁结案文书制作规定、仲裁案件费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经过持续制度集成创新,实现了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员结构、仲裁秘书队伍、治理机制“六个国际化”,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能力、仲裁公信力、社会知晓度、国际影响力和党建工作“五个大提高”。


2020年6月1日,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立调解员队伍,面向境内外开展业务,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商事争议,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等。调解中心对标境内外知名调解、仲裁机构先进理念制定调解规则,充分尊重当事人调解愿意,以方便当事人为出发点,简化程序,灵活高效。同时,调解中心积极与人民法院等单位建立诉讼、仲裁和调解工作协作机制,与境内外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开展合作,建立友好联系,学习和借鉴境内外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仲裁+调解”双轨运行并有效衔接的纠纷解决法律服务。


海南国际仲裁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紧紧抓住“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战略机遇,瞄准建设面向东南亚辐射太平洋服务自贸港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目标,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仲裁裁决质效和仲裁员办案水平,全面提升仲裁公信力,奋力开创海南仲裁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