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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仲裁委员会 2017年机关工作人员选聘启事

来源:海南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17-02-14 12:49

海南仲裁委员会

2017年机关工作人员选聘启事

 

为适应海南仲裁事业的快速发展、满足本委仲裁工作量不断增加的需要。经本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一、时间安排

1、2017年2月15日至3月31日接受报名;

2、2017年4月1日—5日简历筛选;

3、2017年4月10—15日笔试,面试;

4、2017年4月16日—5月10日考察、决定录用。

二、选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1、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三亚仲裁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1名海南仲裁委员会研究部门负责人1名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

    2)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

3)四级高级法官以上资历或执业律师10年以上(含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负责人)或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机构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具有领导工作经验。

工作地点:海口、三亚

 

2、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外事部门负责人1名

应聘条件:

1)本科(或研究生)英语专业;

    2)英语流利交流、翻译;

    3)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4)法律专业和有境外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地点:海口

 

3、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业务秘书6名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民商法专业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2)法学硕士,执业律师,英语专业人才优先;

3)年龄:35岁以下。

工作地点:海口、三亚

三、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

13976670066@163.com(简历须注明应聘岗位)

2、邮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12楼

邮编:570208

海南仲裁委员会综合处(信封上须注明“应聘”字样)

联系人:殷秘书:13976670066

联系电话:0898-68570911,传真:0898-68570183